随着新加坡加强其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,许多基金经理和基金公司都在我国设立业务。我们提供一系列服务,以满足这个不断增长的市场的需求。
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中心,新加坡是许多全球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进入亚洲市场的门户。为此,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可变资本公司(VCC)——这是根据可变资本公司法设立的一种新的企业结构,于2020年1月14日生效。VCC将为新加坡现有的投资基金结构提供补充。
可变资本公司采用可变资本结构,可在发行和赎回股份方面提供灵活性。它还可以从资本中支付股息,为基金经理提供灵活性以满足股息支付义务。
VCC可以设置为单一独立基金,也可以是一个多基金伞型基金,每个子基金都持有一揽子的独立资产和负债。对于将其基金结构化为伞型VCC的基金经理,通过在伞型基金和其子基金之间使用共同的服务提供商,可能会实现成本效益。
通过可变资本公司,可以实施各种投资策略,包括但不限于传统的股票、固定收益、房地产、私募股权、金融科技和另类投资。此外,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还推出了慷慨的VCC拨款计划,有效期至2023年1月15日。
随着预期中VCC的增加,对基金会计服务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,新加坡准备通过其会计公司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来满足这一需求。
我们的基金会计新加坡服务包括:
可变资本公司(VCC)是新加坡用于投资基金的新型法定实体形式和结构。它可以作为独立基金设立,也可以作为伞形基金,包含多个子基金,每个子基金都持有独立的资产和负债组合。
VCC具有非常灵活的结构,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投资产品。它可以作为独立实体设立,也可以作为伞形实体,包含多个子基金。为保护投资者,每个子基金的资产和负债都是相互隔离的。VCC的股东登记册也不会向公众公开,保护投资者的隐私。 其中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,VCC允许从其股本中赎回股份和支付股息,无需股东批准,使投资者更容易进入和退出投资。
伞形VCC在其下拥有隔离的子基金。在这种结构下,VCC将是一个单一的法律实体,其子基金作为独立的单元运作。
子基金将通过在ACRA进行注册,获得一个独特的子基金识别号。为了减轻投资者对不同子基金的风险,一个子基金的资产不能用于偿还VCC或VCC的其他子基金的负债或索赔。此外,代表或归属于VCC任何子基金的任何责任必须完全由该子基金的资产来偿还。
是的。伞形VCC允许外国基金进行便捷的内部重新注册,前提是其结构与新加坡相似。基金需要在其当前注册地注销,并在新加坡ACRA注册。新加坡提供了一个在岸的选择,让基金管理人可以建立经济实质并提供长期支持,而无需在离岸地区(如开曼群岛或英属维尔京群岛)进行基金管理。
伞形VCC将被视为一家普通的新加坡公司,按照单一实体的方式纳税。这使得伞形VCC可以享受与全球70多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的税收条约和双重征税协议(DTAs)。此外,新加坡居民基金(SRF)和增强型基金(ETF)在13R和13X计划下还可享受税收优惠。